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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,我爸正式被聘請為某教會的牧師,
被聘的第一個星期天,我和我弟就被爸媽挖去那個教會,
說是去露露臉,因為有很多人從來都沒看過我們。
那天是我爸媽帶敬拜,又正好缺個鋼琴手,
所以只好我彈琴,我弟打鍵盤鼓,
一家四個人都在台上。
果然,很快地,那個教會的人開始打起我們的主意,
希望我們參加他們的英文堂,跟他們的ABC兒女認識,
並且加入他們英文堂的敬拜隊。
“他們教會沒有大學生吧?!“ 爸爸今天宣佈這個消息的時候,我就這樣問他,
這算是我最有力的理由可以不去他們的教會,當初面對以馬內利的時候我也是用這個理由。
沒想到,我爸的回答還是一樣,“你可以學習當他們的輔導阿!“
我發現,有很多時候,大人們講話前是不動腦筋的。
要我當ABC的輔導?
真可惜,做不到,
不過這也不能怪我,要怪就怪他們在十八年前,把我生錯地方了。
希望那個教會的人要我們去的動機,只是純粹想多認識他們牧師的孩子而已。
我不喜歡老是把人想得太壞,但當然也不能隨便任人宰割。
一份牧師的薪水,能附送師母就不錯了,
難道連小孩也要附上去?
這樣是不是很像超值全餐再附送兩杯飲料?
可惜小孩不是飲料,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個體,
我當然知道跟父母去同一個教會,某方面來說對我們自己也有好處,
但我已經很厭倦生活中的變動,即使是小事,也希望能夠維持現狀。
自從我爸念神學院以來,每搬一次家,就換一個教會,也換一間學校,
每一次的變動,就好像一株小樹被連根拔起,
再重新種在另一塊土上。
厭倦了,疲憊了,不想再有任何的改變,不想再重新建立一些關係,
可不可以讓我就這樣,繼續走下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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